《初破晓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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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破晓- 第13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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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怪不得什么?”季拈商问。

  “怪不得我肚子那么饿……”似乎回应沈怀弃的话一般,“咕噜”的声音响得恰到好处。

  崔亦笑向窗外看了一眼,说:“刚好这里有个小镇,我们就在这里落脚吧。”

  季拈商灿烂一笑,摇了摇空掉的酒葫芦:“正合我意。”

  让车夫将马车停在了这个小镇的客栈门前,季拈商下车后拍拍那匹幸运的马,说:“你的运气可比你的同类好很多。虽然跑了那么久,但至少没有被活活累死。”

  崔亦笑订了三间上房,抱着那兔子点了一桌子菜,然后扔了锭银子给那店小二:“去买半斤牛肉来,要最新鲜的。”

  “小店有牛肉,公子若是要……”

  “那就弄半斤新鲜的来。”

  季拈商连忙拉住匆匆忙忙的店小二,好心提醒道:“这位公子要的是生牛肉,从刚杀的牛身上割下来的那一种。”

  “啊?是……是……”店小二一愣,但还是点着头跑到后院去了。

  回头望了那三位公子一眼,店小二有些感叹:原来世上还有长得那么俊朗的人。

  “要生牛肉做什么?”沈怀弃不解地问,手里抓着一只鸡腿狠狠咬了一口。

  “喂兔子。”崔亦笑把怀里的兔子放到桌上,那兔子东嗅嗅西嗅嗅,红色的三瓣嘴动了几下。

  似乎有些不满没有它可以吃的东西,于是那兔子索性一闭眼,假寐起来。

  “兔子……是吃萝卜的吧?”沈怀弃睁圆了眼睛问。

  季拈商一副“你还不了解你二哥”的表情道:“你二哥养的兔子,肯定不会吃萝卜。”

  崔亦笑顺了顺那兔子的毛,嘴边的弧度有一丝得意的味道。

  “客官,牛肉……”店小二用端上了仍然带着血迹的牛肉,立刻退到一边,而眼睛却好奇地张望着这位要生牛肉的俊公子——莫非他食生肉?

  崔亦笑没有动,那白兔的眼睛却睁开了——红得像含了血的宝石。

  兔子的口鼻快速地动着,很快身子转向了血腥味散发出来的方向。

  抖了抖耳朵,白兔朝着牛肉蹦了过去。

  下一刻,沈怀弃有些想吐——那只兔子,真的在吃那血乎乎的牛肉!

  “你看够了没有?”呆在原地的店小二猛地回过神来,发现那个穿着紫衣的俊公子正看着自己。

  他在笑,笑得那么好看,但是却让店小二不由得脚下一软,差点直接倒在地上。

  “拿酒来。”崔亦笑说。

  店小二惊恐地点点头,脚步不稳地冲到柜台前,也不知手里提了多少酒,总之一把拿来,全部都放到了那三人的桌上。

  季拈商皱眉看着那只红眼的白兔,道:“亦笑,把它扔到桌子下面去,看着它我连喝酒的心情都没了。”

  崔亦笑夹起一根青菜:“要扔你扔。”

  季拈商的脸色很难看,他哪敢扔?这只吃肉的兔子可是会咬人的!

  若他的主人不是崔亦笑,季拈商大可以一剑灭了这逆天道的兔子,但是他不敢——崔亦笑也是会“咬人”的,而且是“一咬”就“要命”。

  他季拈商还没有想死到去惹这修罗不高兴,他也知道崔亦笑为了弄出一只吃肉的兔子花了多大的功夫。

  沈怀弃的脸色比季拈商还难看,吃一顿饭,最终他吐了两回。

  最后若不是季拈商看不下去了,带着他去了另一家酒店,他肯定会把心肝脾肺都吐出来。 。 想看书来

第十章
“二哥怎么会养个那么恐怖的东西?”终于好好地吃了一顿,沈怀弃心满意足地舒出一口气。

  季拈商也不知道怎么回答,这兔子他早就在崔亦笑那里见识过,当时他也觉得崔亦笑养这东西让人实在无法理解。

  但转念一想,如果有人告诉他——“崔亦笑养了只普普通通的兔子”,那他会觉得更加不能理解。

  沈怀弃虽然吃得大饱,但没有一点要回客栈的念头。一想到那只兔子吃牛肉的样子,他怕他又要把刚吃的东西全部都吐出来。

  “大哥,”沈怀弃用凤求凰推推季拈商,“我们去附近逛逛吧?”

  “也好。”季拈商把银子放在桌上,领着沈怀弃出了酒店,四处溜达起来。

  从益州所属的剑南道与岭南道毕竟是相隔了一个黔中道,风土人情、地域风貌迥乎不同。

  一路看着小镇中那些岭南特有的风景,沈怀弃和季拈商不禁都有些新鲜。

  突然,沈怀弃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人——那人二十岁出头,黑肤方脸,面貌端正,隐隐透出些贵气。但他的穿着实在打眼,衣着华贵艳丽,装饰着野兽皮毛,帽子也毛绒绒的,煞是好看。

  季拈商小声解释道:“他是吐蕃人,看样子还是个贵族。”

  也难怪沈怀弃没见过,他一直都被西风老头“关”在北方,北方本来就难见到吐蕃人,再加上沈怀弃极少离开促织小居,因此不认得吐蕃人也就没什么奇怪了。

  季拈商不禁恨恨地想,若沈怀弃当年没有被西风老头强行“要”走,三年前大闹剑南、山南西、黔中三道的他和崔亦笑,无疑会如虎添翼。

  若他们三兄弟相互配合,再加上崔方无和季啸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,看那江南十二楼的老顽固们还能不能轻易拦住他们!——不一举闹到吐蕃的逻些城去,他季拈商把脑袋狞下来给他们当凳子坐!

  沈怀弃可不知道他大哥心里正涌起了对少年时代的无限怀念,他只是好奇地打量着那个吐蕃贵族,心里盘算着什么时候去弄一个兽皮做的帽子玩玩。

  季拈商见时候不早,便对沈怀弃道:“我们回去吧,免得亦笑一个人无聊便突发奇想,弄出只吃人的兔子来。”

  沈怀弃闻言立刻点头:“走吧。”

  经过那吐蕃人身边,只听见那个贵族对身边汉人打扮的随从用极标准的蜀话道:“只有是姓沈的,都抓起,莫管那么多!”

  沈怀弃一愣,季拈商还没来得及捂住沈怀弃的嘴,他这个没脑子的三弟已经不满地问道:“姓沈的和你有仇吗?”

  那个吐蕃人看都不看他,皱眉道:“关你啥子事,未必你姓沈?”

  季拈商拉过沈怀弃,抢着说:“我这个小弟只是好奇罢了,兄台不要见怪。”

  吐蕃人看了季拈商一眼,立刻对这个一看便知是人中龙凤的人露出了欣赏的神色:“这位英雄,不晓得尊姓大名安?”

  季拈商拱拱手:“季拈商。”

  吐蕃人眼睛一亮:“你姓季?那你认不认得到一个叫季方楚的人?”

  “季方楚?”季拈商摇摇头,“从未听过。”

  吐蕃人立刻露出了失望的神色。

  季拈商多管闲事的毛病顿时又犯了起来,看着那个吐蕃人问道:“你在找人?”

  那吐蕃人点点头,然后突然一拱手说:“哎呀,我硬是失礼得很!在下涅丹巴,是吐蕃涅人。”

  季拈商一听这吐蕃人有姓氏,便知道他果然是个贵族,于是笑笑说:“涅兄,幸会幸会!不知道涅兄到底要找什么人?”

  涅丹巴倒是不打算隐瞒,老实回答说:“我奉命专门来找个叫沈无风的人,但是都找了大半个月了还是半个人都没找到。”

  “才大半个月?但你的蜀话说得很地道啊!”季拈商露出惊讶的表情。

  “我从小就学蜀话,也去过几次益州。”

  季拈商“哦”了一声,立刻热情地说:“对了,你有没有要找的人的画像之类,我看看有印象没有。”

  涅丹巴露出一阵苦笑:“我都不晓得那个沈无风长啥子样子!”

  一旁本就对涅丹巴有些不满的沈怀弃插嘴道:“样子都不知道,那你一辈子也找不到……”

  涅丹巴这才看了沈怀弃一眼,立刻赞赏道:“这位小兄弟也绝对不是普通人!”

  沈怀弃奇怪道:“我不过是说了句是人都知道的实话,你就看出我不是普通人了?”

  季拈商忍俊不禁,同时也对这个看人颇准的涅丹巴来了兴趣——只知道一个名字就满天下找人,他季拈商还是第一次遇到。

  涅丹巴对沈怀弃笑道:“我是从你身上的锐气看出来的,普通人莫得你这种不一般的气质。”

  季拈商冲沈怀弃打了个眼色,然后说:“这是我二弟怀弃。”

  季拈商故意省掉了沈怀弃的姓,然后不等那涅丹巴说话便问道:“不知道涅兄弟打算怎么找那个沈无风?”

  涅丹巴回答说:“我爹说过,沈无风一般都和两个人在一堆,一个叫季方楚,一个叫崔啸。他们几个都是沸头子,肯定有到处惹事,所以一问就会有人晓得……”

  季拈商闻言一愣:沈无风,季方楚,崔啸?怎么和他们三兄弟一个姓?

  “你要找的人,大概什么年纪?”季拈商不动声色地问。

  “四十开外。”涅丹巴说。

  季拈商刚放下心来,脑海里又突然一震:沈无风,季方楚,崔啸!

  沈怀弃他爹的名字是沈楚,崔伯伯叫崔方无,他家那个老头子叫季啸风!——涅丹巴要找的人的名字,正是他们三兄弟的老爹的姓、名混合在一起组成的!

  季拈商心中震惊异常,而脸上却依然是泰然的神色:“大唐地域广阔,涅兄又只知道个名字,这几个人可不好找啊。”

  涅丹巴叹了一口气:“我也晓得不好找,莫得法撒。”

  “我从小在剑南道这一带长大,从未听说过这几人的名号。涅兄何不去北方找找看?那边比南方繁华得多,若是打听起人来,得到消息的可能性也会大一些。”季拈商不动声色地给涅丹巴乱作引导。

  涅丹巴感激一笑,说:“管他的,我爹认得到沈无风的样子,我找不到就喊他来一起找。”

  季拈商也配合地露出微笑,说:“有人认得样子,那就方便多了……冒昧问一句,涅兄老远从吐蕃赶来找那个沈无风,到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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