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夜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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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歌- 第12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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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每天早上醒来,打开门便是车水马龙的街道。那时她会关上门,把自己埋进被子里继续睡。    

  情人节的时候,他们正好认识三周年。她没有约会,随便换了身衣服出门。    

  她在陌生的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。有时候街边有大幅的电影海报,上面的灯光刺痛她的眼。    

  走到一处天桥上,他打电话来,他说,情人节快乐。    

  快乐。她淡淡地回应着。    

  你在那边还好吗?    

  挺好。    

  入学的事办了吗?    

  还没办。    

  为什么没有?你已经浪费两年了。    

  我还没想好我要读哪个专业。    

  为什么不读以前的专业?    

  我不要了。她看了一眼旁边的海报,然后摇头。    

  他久久地叹气,说,有时候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。    

  你以前并不想知道。    

  我还是不懂,你为什么不能等大家毕业后安安静静地离开,为什么非要这样子?    

  因为,她深深吸了一口气,说了一句话然后挂了电话:    

  你永远不知道我失去了什么。    

  挂了电话后她停下来,趴在天桥的护栏上看两旁的街。    

  有漂亮的女孩子快乐地牵着男友的手走过,手中的玫瑰在深夜的空气中有些发灰。    

  天桥下是熙熙攘攘的车,它们排成长队,像河流一样缓缓流过。    

  她想伦敦的夜景应该是五彩斑斓地好看。路上的车灯应该把路弄成一边红色,一边黄色。灿烂无比。    

  但当她向下看时,她眼中什么都没有,只有灰色的河流。         

虫工木桥◇。◇欢◇迎访◇问◇  

第20节:歌者(1)         

  歌者   

  (一)青春    

  我打算在黄昏时候出发    

  搭一辆车去远方    

  今晚那儿有我友人的盛宴    

  我急忙穿好衣服推门而出    

  迎面扑来的是街上闷热的欲望    

  我轻轻一跃跳进人海里    

  外面下起了小雨    

  雨滴轻飘飘的像我年轻的岁月    

  我脸上蒙着雨水 就像蒙着幸福    

  我心里什么都没有    

  就像没有痛苦    

  这个世界什么都有 就像每个人都拥有    

  继续走 继续失去    

  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    

  继续走 继续失去    

  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    

  (二)荒原的树    

 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2002年,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。    

  凌晨三点,华南农业大学无人的操场,高大的棕榈树,微凉的潮湿的空气,一把吉他,两个人。    

  我二十六岁,穿着宽大的白棉布衬衣,起毛边的牛仔裤,一双粗皮拖鞋,背一个很大的帆布包。我的头发很长,长而凌乱,染成暗暗的红色,像水草一样披散下来,温柔地裹住我。    

  旁边的男孩子二十岁,西安人,在这所学校上学。他有一张年轻的脸、修长干净的手指。当他的手指在琴弦上翻飞时,那些好听的音符,便如流水般倾泻开来。    

  他是我的旅伴,或者说,曾经是我的旅伴。从西安到广州,我们在同一张长椅上共处了四十个小时。一路上他自弹自唱,我趴在小桌子上静静地听。    

  我们坐的火车晚点了,到达广州时已是凌晨时分。我问他要去哪里,他说宿舍关门了,他也不知道他应该去哪里。我说我还想听你唱歌,你找个地方唱歌给我听,直到天亮吧。    

  我从未听过那么好听的歌。    

  我问这首歌的名字叫什么。    

  他说叫作青春。    

  四点多的时候他累了。他问我会不会弹。    

  我迟疑了一下然后接过他的琴,掐灭手中的烟。    

  我指尖本应有的茧已经消失,当我摁下那些细韧的金属弦时,一种浅浅的痛,轻轻传进我心里。    

  我的嗓子已有些嘶哑,它们像树桩上的年轮,在微凉而潮湿的空气中渐渐蔓延。    

  All alone I〃ve started my journey;    

  to the darkness of darkness I go。    

  With a reason, I stopped for a moment。    

  In this world full of pleasures so frail。    

  他说他想到了传说中那些摄魂的海妖的声音。他宁愿在这样的歌声中一梦千年。    

  然后他悄悄睡去。剩下我在一片寂静中细细唱着,黑夜无边。    

  天已微蓝,他仍未醒。    

  我的嗓子突然刺痛,我无法再说出一个字。    

  点上一根烟,它让我的疼痛稍缓。    

  白天偷偷吞噬黑夜,光线渐渐明朗我不再年轻的脸。    

  突然觉得疲累。    

  把琴靠在他身边,拿起行装,我悄悄离去。    

  我们始终不曾再见面。我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。    

  唯一留下的联络方式是他的QQ号。很久以后我加过那个号码。QQ的名字叫荒原的树。    

  他的头像是一只企鹅,在我的QQ栏上永远灰暗,永远沉默。    

  (三)E7+9    

  我从来就不曾喜欢过E7+9这个和弦。    

  因为我不喜欢那种无法用我掌握的言语形容出来的感觉。    

  那是什么呢?凌乱,浮躁,颓废,沉重,尖叫,死亡?    

  什么都是。    

  又或者说,什么都不是。    

  E7+9是小米最爱的和弦。    

  小米是我最爱的人。    

  认识他那年我十八岁,在北京上大学,周末晚上到一家酒吧打工。    

  他是我的搭档。每个晚上我们都会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,他弹,我唱。    

  那个酒吧的名字叫金色年代,里面总是有一些衣冠楚楚的男人、妩媚动人的女人在大口地喝酒大声地调笑,也有一些人躲在角落里,哀哀哭泣。    

  我们一般在三点多客人走光的时候离开。各自走向不同的方向。也有些时候生意特别好,我们便一直唱到天亮。那些宿醉的人们从来不曾在乎过我们唱的是什么,他们只需有音乐相伴。而我们在一片喧嚣中细细弹唱属于我们的歌,我们的灵魂,漂浮在另一个世界。    

  有一天下班的时候,他问我,一起走好不好。    

  那年夏天分外地热,我和他相拥在崔健的歌声中,汗水湿透了我们的衣襟。而我却感觉到了疼痛。    

  他说,没想到你这么年轻。    

  他住在魏公村的一个地下室里,离我的宿舍只有一站地。他的屋里一年四季总是烟雾缭绕,满地是烟头和空啤酒瓶。到了夜里通常有很多钟爱摇滚者在那里纠集。他们唱歌他们排练,或者什么也不做只是喝酒然后把瓶子在墙上一个一个扔得粉碎。他们最爱说的话是〃我操〃,最喜欢学KURT一边抽烟一边扯着嗓子喊〃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〃。他们通常在天亮离去,在阳光下各自钻进地铁公汽等不同的交通工具,融入渐渐苏醒的城市,如同水滴融入海洋,了无声息。    

  我们经常一觉睡到黄昏,然后牵着手找个小饭馆吃东西。没钱的时候我们就吃泡面。    

  也有些时候我会回学校上课。他从来不说什么也从来不送我。我总是一个人去,又一个人回。    

  酒吧的生意越来越不好,有客人抱怨这里的音乐不够闹。在那年的北京,摇滚那样流行。人们可以不知道NIRVANA是什么,但张嘴必提〃还是崔健的歌够劲〃。我们的歌声淹没在笑声、哭声、猜拳声中,很少有人听到。    

  一个萧索的深夜,酒吧老板递给我们一个信封,委婉地告诉我们,以后不用再去了。    

  晚夏的深夜,也有微微的凉意。我把手放进他风衣的衣兜里,在周围的街上闲逛。    

  我们应该有支乐队。    

  他轻轻说道。风拂起他的发。    

  秋天来的时候我们拥有了一支乐队。我是主唱他是主琴。键盘叫李勇。    

  贝司手是个女孩子,叫曼夏。是西安人,排练的时候从来只穿一件男装黑色无袖背心,一条镶了钉珠的仔裤,长长的挑染的头发垂下来,遮住她的脸。在一曲终了她抬起头来之前,没有人知道她是女孩子。    

  有空的时候曼夏常常拉着我去附近的小商品批发市场闲逛。她喜欢穿及地的长裙,长发高高地挽起来,一副温柔的样子。她有一张活色生香的脸,喜欢买绒布娃娃。档主都很喜欢她,常常任由她把价格压得很低。    

  我很奇怪地问曼夏你怎么会去玩摇滚的。    

  她笑了,一言不发。    

  乐队的发展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。费尽心思我们才在城东郊处找到一家夜总会。唱一晚一共一百块钱。    

  老板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,他说你们可不能唱那些乱七八糟,但也不能唱得太俗气,嗯,崔健的歌受欢迎,你们就唱崔健的好了。如果有客人点歌,点什么你们就唱什么。    

  结果第一天整整一晚上,一半时间我们在唱崔健,另一半时间在唱客人点的《九百九十九朵玫瑰》之流。唱到两点半下班时,大家都累得不想多说一个字。    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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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节:歌者(2)         

  走出夜总会才发现那里根本没有夜班公汽可搭。一堆出租停在门口,饶有兴趣地打量我们。    

  曼夏犹豫着说她记得离这里两站地似乎有趟夜班车。我说那就走走看吧。    

  一直走了四个站,仍然不见有任何公汽。小米犹豫着说要不打车好了,曼夏很坚决地说不了。他回头看我,我也摇头。    

  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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