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恋人未满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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恋人未满- 第14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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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太搞笑了,他们坐在广播室里,面对着个破话筒,傻乎乎地自说自划,竟然能想象出“全校的老师和同学”都在不远处听他们说话,还不觉得自己这是在傻乐。真是有天赋。
  肖泱乐呵呵地在喇叭里说,昨天晚上到街上去淘盗版碟,淘到了几张买了很久都没有买到的碟,要从中挑几首给大家听。他的声音在广播里略微有些浑厚了,虽然差距并不大,但生活中他的声音更加好听,有些稚气,像个孩子,在广播里,他的声音比较像个男人。
  呼,吸,再呼吸,感觉轻松了些,我转身走下楼,不再伏在窗口。喇叭里的声音被长长的过道吸收了,听得也不再分明。
  我在校外租了房子。是三人合租。青文、我和系里另一个女生。我们或许只是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听起来比较合理的理由来享受自由。安静去了,我们搬出去,时间相隔不过两天,有了这个借口,大家都能同情地表示理解。
  这样,我在学校的时间就短了,除了上课和吃饭,几乎不在学校逗留。如此的日子也算不错,我们住的地方对面就有一个湖,晚饭后,附近的人常常在那儿散步。周末还有许多人来游泳、钓鱼。坐在湖边享受湖光和湖风,感觉就像养老,不再浮躁。
  有了这湖,我当然不愿意在图书馆乱转到处找座位,还得把书留在桌子上占座位,像一场无聊的人际斗争——资源有限,处心积虑获得,还要处心积虑保留。我宁可把这些精力留在湖边,谁也不看,谁也不想。我想,若是我只是依靠光合作用活着,就可以在湖边扎根了。不能实现这种设想让我非常恼火。
  大约是一个多星期后,吃厌了食堂那没有青菜的青菜汤,连皮都不削的炒冬瓜,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到学校门口的馆子吃饭。那家店便宜又干净,几年下来,来了无数次,老板都混熟了。这儿的老板,或许比老师还要了解我们,知道我们都喜欢吃什么,知道我们说话的方式,虽然她不知道我们的考试成绩。
  反正在饭店里坐着,比在教室里坐着舒服多了,和老板说话,比和老师交流要畅快得多。或者这不是老师的错,也不是我的错,是因为人天生对权威有反抗本能,我也不知道,反正看见老师就烦恼,恨不能立刻消失,看见老板就高兴,一点儿也不嫌他们聒噪,虽然他们事实上比老师还聒噪。
  我们六七个人涌入店堂的时候,到处都是人,七绕八绕走到最里面的包间才看见一张空桌子,旁边有一桌人。罗罗坐下的时候突然踢翻了椅子,那椅子正好砸到旁边那桌坐着的人脚上,那人“哎哟”叫了一声,回头看他。
  原来是肖泱。
  看见是我和罗罗,他脸上的不耐烦立刻换成了宽容的笑,还帮罗罗把椅子扶起来,小心点啊。
  罗罗不好意思的连连点头称是。
  那顿饭吃得有点心神不宁。我总觉得肖泱的眼神老往我们桌子上飘。于是,我不自觉地浑身僵直,两手都不知该放在哪儿,原本的好胃口都被他有意无意的目光破坏掉了。
  菜端上来,香喷喷的,我捣了几筷子,勉强吃了几口就不想吃。我不想抬起头来,迎视肖泱的目光,或者装作不知道。我讨厌尴尬的感觉,但我总落得尴尬的境地。我突然觉得厌烦,对什么都厌烦,对店堂里喧嚷的声音,对旁边不断伸筷子挟菜碰到我的同学,对远远的目光,对今天一天无聊的课。我都嫌烦。我想,我要是已经在床上躺着,马上睡着就好了。
  同学们似乎精神很亢奋,他们边吃边描述英语老师的可笑模样,乐不可支,前俯后仰。

肖泱:如果我真的爱过你,我就不会忘记(8)
  早上,走到教室门口时大家惊讶地发现英语老师贴了张启事,上堂课他在这个教室里丢了枝钢笔,拣了件外套,他对那三文不值二文的笔有强烈的情谊,因此这枝笔对他来说价值连城,所以他坚决要求那位丢了外套的人拿钢笔来换外套。这则启事把我们震惊得目瞪口呆,进教室后好不容易强忍住笑意,又被这位老师的幽默感刺激了,一堂课四十五分钟,他花了二十分钟在讲那支价值不足十元的钢笔对他的纪念意义。然后,接下来的二十五分钟,他犹犹豫豫地告诉大家说,那件衣服他藏起来了,若有人想要,必须要拿那支极具纪念意义的钢笔来跟他换。他对衣服的主人就是偷笔的人这种假设性猜测深信不疑,越说越像真的,还正儿八百地问大家是不是也有同感。到最后,这絮絮叨叨的一堂课下来,全班的人都两眼发直,神情呆滞,给他折腾得像被福尔马林泡过的尸体。
  大家谈兴都那么高,我无聊地抽出根烟,烟咬在嘴上,在口袋里四处翻,却怎么也找不着打火机,干脆把烟放下,算了,算了,我要买打火机,先走了。说话的时候,肖泱正在上下打量我,和我手中的烟,我下意识地把烟转了两圈,站起来,你们慢慢吃吧。
  同学们愕然看着我,好像没听明白我在说什么似的。我笑着解释说,有约会。他们这才恍然明白似的,好啦好啦,去吧,早不讲,别耽误啦,明天汇报战果啊。离席而去的时候,眼角的余光依然能看见肖泱。他已经转过头说话去了。店里嗡嗡的,他说话声音又不高,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。
  我拿着烟往外走,老板的猫在门口卧着,看见我出来仰着脸妙妙地叫了两声,乌黑的脸和绿油油的眼睛让我心惊胆寒。
  我当然没有约会。我晃荡着买了打火机,就在小店门口点着了烟,然后左右看看,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,正在犹豫间,突然听到有人在旁边说话,你往哪儿走?
  原来是肖泱。他骑在一辆淡黄色的跑车上,用他特有的冷淡而腼腆的眼神看着我,脚撑在人行道上。我笑笑,下意识地看他周围。他的同学就在不远处,一帮人围着说话,有两个人还往我这儿望。他们已经吃完了。肖泱仍旧在看着我,眉毛扬了扬,等待我回答。
  回租的房子。就在湖边。我有些不好意思,把手里刚点上的烟往小吃店门口的积水一扔。烟迅速地浸入水中,熄灭了。
  肖泱不动声色,问,远吗?我要回城里,或者你可以坐我的车。
  回城?我看看手表。已经八点了。进城至少还要一个小时。他或许就是J城本地人。如果是外地学生,不大可能这时间进城,再赶回来。但我不想问他这个,我有些为难,踌躇地看看他,他又开始扬眉毛,征询地问我,怎么?不方便?那我自己走了。
  以我的一贯脾气,我应该微笑,然后冷静地回答,谢谢。我认识路。然后,挥手说再见。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为他破例。或者其实是我希望发生点什么。我走下台阶,站到肖泱的身后,低头正好看见自己的脚尖,指甲上闪着光滑的淡绿色。我喜欢脚上涂指甲油,蓝色的,绿色的,金黄的,或者银白的。为此,罗罗总说我天生具有死亡和魔鬼气息。
  或许,我是个灵魂中有撒旦的女人。
  肖泱骑上车,我跳了上去,紧紧抓住他的衣服。他的棉制T恤有潮气。天热,我握住衣服时就觉得手心热热的,仿佛有汗要渗出来。
  肖泱穿过林荫。道,拐到了街上。我侧着脑袋无聊地看街边霓虹闪烁的店面,理发店的灯箱缓慢地转,几种色彩仿佛拧成了一股绳索。面包店里形形色色的糕点在灯光下勾引贪婪的胃。再往前走,有家小小的白色店面,门口的白色灯箱用蓝色不干胶贴着“性保健品”四个大字。路不算远。我们一路也无话。
  看看周围的风景,吹着风,十五分钟很快过去了。我到了。我跳下车时,他也停下,连笑容也没有绽开一个,嗯了一声,略略有些犹豫的样子,那么,我先走了?
  我把手插进裤袋里,脚不自觉地蹭地,紧张得汗都要掉下来了,却强作镇定地点头,好啊,谢谢你。
  他这才有点笑容。他的笑容看起来很单纯,和他的声音一样。他说,拜拜。
  摸黑上楼。电费分摊不均,住户们纷纷把楼道的灯泡给摘掉了,晚上上楼的时候就干脆两眼一抹黑,大家都来锻炼夜视能力,个个都像猫头鹰似的,晚上蹿上楼来时身轻如燕,健步如飞。我几次在晚上见到这里的住户摸黑上楼,又惊讶又佩服,难以言表。在这儿住了一个多星期,我每次回来晚了,都是连滚带爬折腾上楼,而个个从我身边走过的人,却如此气定神闲,脚步声“啪”“啪”地连续而有力的击打地面,转瞬间就消失在门背后的房间里了。
  功夫要练到家,环境的培养很重要。我气恨恨地咬牙想,慢慢继续自己的爬行。
  我有点烦躁。兴奋的烦躁。推开门,感觉到屋里蹿进来的凉风。
  这是一种你即将得到不可能把握,终将失去的东西的烦躁。
  我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。
  我被一种喜悦激励,却同时被后悔追随。我错了,我不该让他送我。不应该让他和我有任何机会接近,不应该让自己内心的渴望扩张。我已经没有足够的信任安然地让自己享受一场恋爱,我也不相信自己值得有这样的幸福。想到这里,我浑身颤抖,无法克制的颤抖。我冲到卫生间里,按捺住胸口,压抑即将涌出的胃容物。

肖泱:如果我真的爱过你,我就不会忘记(9)
  呕吐的愿望是如此强烈,我的眼泪忍不住冲出了眼眶,但无论怎样用力,仍旧吐不出来,只是不断发出令人恶心的干呕声。我拧开水笼头,用冷水漱了漱口,然后冲头发,冰冷的水顺着长发迅速冲到了头皮上,渗透,我被冻得哆嗦了一下,精神了许多。
  看了一晚上的盗版碟。最后一部是《不伦之恋》,忍受丧子之恸的父亲终于干掉了杀死自己儿子的凶手,安静地驾车回家。回家的路上,黎明渐渐升起,薄薄的晨雾在眼前淡开,小镇美丽寂静的树林对刚刚发生的血腥事件保持沉默,商店橱窗里明媚的模特娇艳的红唇新鲜欲滴。关上电视机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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